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康杯”竞赛检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总工会,园区和发展区工会,相关委、局和(集团)公司工会,各参赛单位: 按照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决定,即日起对我区参加2013年度“安康杯”竞赛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选范围 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所有参赛单位。 二、检查评选内容 1.“安康杯”竞赛考核标准中涉及的所有内容; 2.“安康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发动; 3.“安康杯”竞赛活动工作计划(方案)实施情况; 4.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文化宣传展板”的情况; 5.组织开展“班组安全建设与管理成果展示和比赛活动”的情况; 6.组织开展“全国职工安全卫生知识普及教育和学习竞赛活动”的情况; 7.组织开展创建“安全生产1000班组”活动情况; 8.“安康杯”竞赛活动中采取了哪些富有成效的活动形式; 9.“安康杯”竞赛的特色活动、典型经验和主要效果; 10.竞赛活动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对今后竞赛工作的建议。 三、检查评选形式 1.参赛单位自查。各参赛单位即日起,对本单位开展“安康杯”竞赛的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总结经验,检查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意见,推进活动开展。各参赛单位将自查的情况报所在地区(系统)工会。 2.各直属工会复查。在各参赛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各直属工会要对本地区(系统)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情况和本地区(系统)“安康杯”竞赛的年度工作总结,请于11月5日前书面报区“安康杯”竞赛办公室,电子文档同步发送办公业务网或bsghxjb@163.com。 3.根据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要求,全市各区县及市竞赛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的候选优胜单位进行互查及抽查,同时还将接受全国“安康杯”竞赛检查组的抽查。 四、检查评选方式 主要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工作总结及有关文件资料和到生产作业现场检查等形式。 五、先进推荐和要求: 1.上海赛区“安康杯”竞赛的先进奖项设为“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优秀班组”、“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将以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名义予以表彰。各直属工会按《先进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于11月5日前,对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说明推荐理由和主要做法,报送区总工会审核并逐级上报。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将对这些单位进行检查、审核。推荐申报表格一式两份,推荐申报上海市级荣誉的单位或个人须同时附1500字以上事迹材料。 2.本次评选所推荐的“优胜单位”须是报名参加本年度“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且该单位在本年度内未发生各类安全死亡事故。推荐的“优秀班组”所在单位须是本年度“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分厂、车间、工段不作为评选对象。已推荐为“优胜单位”候选单位的,其所属的班组不再推荐“优秀班组”。 3.推荐申报市区两级各类先进的所在单位如涉及职业危害必须已完成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约工作。 4.推荐上海市级各类先进填写附件2-5;推荐宝山区级各类先进填写附件6-8. 5.各直属工会和各参赛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检查的重要性,积极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断深化“安康杯”竞赛,共同做好本次检查和先进推荐工作。 联系人:黄启群 联系电话:56846703 56846857 电子邮件:办公业务网邮箱或bsghxjb@163.com 附件可在上海市总工会网站www.shzgh.org公告栏下载。 附件:(点击链接下载) 上海市宝山区总工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