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宝山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计划 2014年,区总工会按照市总工会要求,结合宝山实际,将对本区职业技能等级晋升到技师、高级技师的职工给予现金奖励。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励对象 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1.宝山区总工会所辖各工会组织会员。 2.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取得由本市人社主管部门鉴定、认证、颁发的相应证书(发证日期应为2014年1月1日以后)。 二、奖励标准 1.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其中,市总工会奖励500元,宝山区总工会奖励500元。 2.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其中,市总工会奖励1000元,宝山区总工会奖励1000元。 三、申领程序 1.符合奖励条件的职工,登录上海市宝山区总工会网站(http://www.bszgh.org/),下载并填写申请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单位工会。持有工会会员服务卡的职工须同时提供服务卡复印件,暂未领取服务卡的职工须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2.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初审、汇总并盖章确认后,集中报送至所在直属工会。 3.各直属工会负责汇总、确认,集中报送至区总工会宣教经济部。 4.区总工会于每年3月、9月分两批集中受理申请,并汇总报送市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 5.经市总工会、市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核定后,区总工会将市总工会奖励和区总配套奖励资金合并一次性转入职工工会会员服务卡,暂未领取服务卡的职工可转入其本人银行卡。 四、积分贡献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适用于为来沪人员办理上海居住证增加积分,最高分值140分,具体计分标准为: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四级,积30分;三级,积60分;二级、中级专业技术服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积140分。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实行积分制》条例,对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持证人,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生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联系人:宝山区总工会 黄启群 56846703 56846857 上海市宝山区总工会 2014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