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首届“宝山工匠”培养选树的实施意见
作者:[宝山区总工会] 阅读数: 日期:[2017/11/15]

 

各直属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总工会等6部门《关于推动一线职工岗位创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及市总工会《关于在本市开展“上海工匠”培养选树千人计划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区职工爱岗敬业、钻研技术、攻坚克难、创新超越,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区总工会将开展首届“宝山工匠”培养选树活动。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区对接科创中心、打造中国互联网产业创新实践区,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职工创新能力为目标,在全区范围内培养选树一批具有精益求精、严谨细致的高超技艺,追求完美、创造极致的职业精神,攻坚克难、创新超越的优秀品质的“宝山工匠”,为培养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提供重要的人力资源、智力支撑和舆论引领。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推荐选拔、宣传引导、培育激励为手段,开展培养选树工作。同时,要以“宝山工匠”的选拔推荐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职工的岗位责任感、职业荣誉感、企业归属感和历史使命感,培育一支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推动创造一流技术、一流产品、一流业绩,为实现“两区一体化升级版”现代化滨江新城区奋斗目标和“魅力滨江、活力宝山”发展愿景贡献力量。
  三、选树推荐办法
  (一)对象范围及推荐时间
  面向全区各行各业在职职工,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重点关注基层、一线、操作岗位职工群体,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技能等级、工作年限、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11月份部署开展推荐选树工作,12月份上旬完成推荐申报,产生“宝山工匠”、“宝山工匠提名奖”人选。
  (二)选树条件
  “宝山工匠”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必须是工会会员;热爱祖国,遵守法纪,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目前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工艺专长: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具有一技之长或高超绝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拥有重要的地位;
  掌握先进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同时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体现领军作用: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热心带教徒弟,积极参加“高师带徒”等活动,善于向青年职工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做出重要贡献: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要成果,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领域引领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要成果。
  四、推荐途径
  推荐途径分为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通过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申请对象需认真填写《“宝山工匠”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申报审批表》),完整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各类证书、奖状复印件,报送至推荐单位工会。
  1. 单位推荐:各直属工会推荐辖区内有关行业或技术领域中的优秀人才报送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2. 个人自荐:职工个人可通过宝山工会网站下载申请表进行自荐报送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五、审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经由单位推荐申请对象由推荐单位和区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申报资料,确认申请资格。个人自荐的申请对象由区总工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申报资料,确认申请资格。
  (二)综合评审
  由区总工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标宝山创新转型和产业结构提升对技能人才的发展需求,开展综合评审。
  (三)社会公示
  通过宝山工会网、宝山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入围名单,启动社会公示,征集社会意见,通过后进入下一审核程序。
  (四)评审发布
  由区总工会组织,邀请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审会,依据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项目目录分类,组织评审发布会,产生候选名单。
  (五)区总审定
  在区总工会领导下,以发布会成绩为基础,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关注基层、一线、操作岗位职工群体,经由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讨论审定首届“宝山工匠”最终人选,报区委同意后表彰。
  四、选树命名
  全区将培养选树首届“宝山工匠”10名、“宝山工匠提名奖”10名,对所有通过区总审定的候选人将由区总工会授予“宝山工匠”、“宝山工匠提名奖”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宝山工匠”符合条件的将同时授予宝山区“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申报“上海工匠”。
  五、工作要求
  1. 开展“宝山工匠”培养选树活动,是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人才需求,选树职工职业技能先进典型,激发职工提升岗位技能热情,推动培养造就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举措。各直属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面向基层一线,严格审核把关,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动员工作。
  2. 《申报审批表》不得缺项、漏项。各直属工会、各基层单位工会要切实把好审核关,指导职工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如实申报,杜绝漏报、多报、瞒报、虚报等情况的出现,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3. 各直属工会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同时将《“宝山工匠”申报审批表》原件(一式三份)和相关附件材料,报送至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区总工会每年开展一次“宝山工匠”培养选树活动。
  联系人:黄栋 窦能  谭峭燕           电话:56846867
  联系地址:牡丹江路1188号308室    邮编:200940
  邮箱:495553688@qq.com
 
 
上海市宝山区总工会
2017年11月13日
 
点击下载附件: “宝山工匠”申报审批表
 
 

 

[打印]  [收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