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工会工作社会化运作,根据《宝山区关于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宝山公惠职工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宝山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招聘宝山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6名,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宝山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工会事业;
2、拥有上海市常住户口;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胜任工会工作;
4、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有会计、律师、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社工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党员可优先录用;
5、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6、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中心”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视为报名有效,且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系统会将考生的报考请求退回。
(二)笔试
笔试由区总工会和区公务员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范围详见《2017年宝山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大纲》(附件2)。
(三)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 1:3 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由区公务员局牵头,区总工会和“中心”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 5 名同志组成。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评方式,考题由第三方考试机构提供。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 60%。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中心”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五)考察
“中心”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名单,由“中心”统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本地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薪酬标准,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8日9:00—8月22日16:00。
2、报名方式:
3、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23日——8月25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8月28日9:00——8月29日24:00。
五、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宝山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不全,后果自负。
2、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查询,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3、考生应根据报名时间节点要求,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六、咨询电话
陈老师、宋老师:5684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