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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村之“变”——上海宝山区顾村镇探索健全非公企业工会运行机制记事
作者:[宝山区总工会] 阅读数: 日期:[2016-12-19]

工人日报 邓崎凡 钱培坚

顾村的工会工作,正在发生变化。

这从几个细节可以窥见一斑:镇上的11名专职工会干部现在几乎每天都往非公企业跑,“忙得不可开交”,这颠覆了刚上任4个月的镇总工会主席张黎萍之前对工会的认识;镇党委专门安排了一间办公室,供前来蹲点指导的区总工会干部使用,区总工会挂职副主席赖拥军说,挂职半年他来顾村的次数“比过去10年加起来还要多”;工会干部进企业随身携带《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在“啃硬骨头”的时候,他们搬出这些“朋友”和“武器”,对照条文逐条解释……

顾村是上海市宝山区中西部的一个镇,全镇32.8万人口中,户籍人口不足三分之一。非公企业单位约占顾村企业单位总数的90%,其职工数约占职工总数的80%。

顾村工会工作基础好,但顾村镇总工会原主席吴振祥,这位曾因基层工会“九化工作法”而闻名的全国劳模仍不满意。有时,工会干部们用这样的玩笑来形容工会和非公企业职工的关系:工会对职工是“我爱你那么深”,但一些职工的反应则是“其实你不懂我的心”。

有鉴于此,顾村进行了多次调研。最终,顾村被确定为上海非公企业工会改革试点之一,探索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工会运行机制,打通工会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我要入会”

今年国庆节前,上海宝临防爆电器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胡志勇在公司办公楼张贴了一张通知。没多久,公司两名保洁员走进了他的办公室,要求加入工会。

通知是根据镇总工会的试点方案,公司关于加入工会组织及会费收取使用的说明。

“每人每月交10元钱,一年下来,惠利到个人头上的能达到180元。有这样的好事,我们当然愿意加入工会了。”其中一名保洁员如此感慨。

他所说的“好事”,是顾村此次改革试点的一项规定:将会员个人缴纳会费的150%直接用于会员所需项目。

“根据全总《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会费标准按会员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我们暂时按照每月10元的标准缴纳。”吴振祥解释,会费最终会以150%~180%的额度返还到会员头上,这激发了很多职工“我要入会”的热情。

吴圣对这项规定的“吸引力”更有体会。吴圣是一名餐厅店长,也是刘行街面工会的工会主席。今年4月成立的刘行街面工会,目前有73名会员,会员身份五花八门:厨师、理发员、超市收银员、房产中介……都是街面商户的店员。试点以来,许多会员主动找他交了会费。

在顾村,试点以来,已有2000余名职工主动交纳了会费。

一面是让职工因会费“得利”,一面是对企业工会经费的强化管理。

张黎萍这段时间正和顾村一家企业“磨嘴皮子”。这家企业原来缴纳的工会经费不规范,每年缴纳约1.2万元。根据《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的规定,这个数字约为8万元。顾村在此次试点中,还建立先收后返的经费收缴制度,工会经费先上缴镇总工会,再返还企业工会。

企业主在第一次沟通时,不太客气地说:“你们工会要这么多钱干嘛?”

张黎萍反复地讲政策、说道理,钱无论是返还企业工会账户用于工会工作、服务职工,还是留存用于各种服务职工的活动和项目,真正得益的还是企业和职工。

对特殊情况,镇总工会也有规定。不过,这家企业并不符合。

苦口婆心加上反复算经济、税收账,企业主态度转变了。

12月8日,吴振祥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笑言:“其实不怕他不接受。我们有法可依,到最后,还有法律的武器。”

“动力更足了”

企业缴纳的工会工作经费,其中的一小部分最终会落在胡志勇、吴圣这样的工会干部头上。

听到这个消息,张虎兵笑了。2005年台资企业泉宏机电有限公司工会成立时,他就是工会委员,2013年当选为公司工会主席。作为“老工会工作者”,他已经兼职干了11年工会工作。

在顾村,绝大多数非公企业工会的工会干部都是兼职。

这次试点,顾村建立起了非公企业兼职工会干部岗位补贴制度,结合职工满意度测评,根据工会会员规模大小和自身履职情况,对兼职工会干部进行考核,根据得分给予补贴。原则上,补贴额度不高于年度工会经费的15%。

当着张虎兵的面,赖拥军算了一下,一年下来,张虎兵和他的企业工会干部们一共可以拿到几千元的补贴。折合到每人头上,虽然不多,但张虎兵觉得,兼职工会干部们动力更足了。

“工会要有人办事。非公企业工会干部岗位补贴,实质就是运用经济杠杆,按照市场化运行机制,工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调动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吴振祥说,兼职工会干部靠业余时间完成工会工作,不应全凭自觉。

而让胡志勇高兴的是,兼职工会主席今后要“减负”了。顾村对基层工会工作职责进行划分,非公企业工会主要职责得以“瘦身”。原来,工会组织职责“上下一般粗”,兼职工会干部往往忙不过来。

去年,光厚厚的几大本工会“台账”就让胡志勇头疼不已,忙完一天的本职工作,夜里还要写工会报告。现在,砍去了许多不必要的“任务”,非公企业工会职责只剩下了4项:发展会员、服务职工、协商协调和沟通报告。

这只是顾村工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的一个方面。此次试点,顾村还将探索规模企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制度,逐步推行工会干部职业化。

“存在感”更强了

建立专职工会干部制度的初衷,是改变非公企业工会干部身份尴尬、角色冲突的履职困境。

在顾村众多的非公企业中,不少企业主把工会看成了下属部门,把工会主席看成了办事人员。有的职工说非公企业工会是“形式工会”“空壳工会”。

改变这种情况,不仅要解决“钱”和“人”的问题,还要强化非公企业工会的服务意识、增强依法维权的实效,这也是顾村试点工作的一个焦点。

不久前,一家服装企业的兼职工会主席和20多位职工前后脚找上了镇总工会。原来,企业每年只愿意与部分职工签订11个月的劳动合同,而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在与企业协商沟通无果后,镇总工会启动法律援助,帮助职工维权。

“职工先找了工会主席,但工会主席是兼职的,领着企业的工资,有时难给职工说话。我们给他们职责‘瘦身’之后,他们只需要把情况如实反映给镇总就可以了,镇总会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帮职工维权。”张黎萍说。

这是此次试点建立的“以上代下”机制第一次在实践中应用。根据这项机制,发生劳动关系纠纷时,非公企业工会当好第一发现人、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协助配合上级工会化解纠纷;上级工会主动与企业直接沟通谈判,当好第一协调人,积极为职工代言、争取权益。

实际上,非公企业工会和主席们的“存在感”不限于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吴圣最近就忙着和会员们商量会费的使用。他需要在职工体检、慰问、“顾村职工看顾村”等项目之间取舍,“最后还要看大家的意见,把钱花在大家最想要的服务和活动上面。”

顾村镇总就提高会员会费、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制定办法提出“惠利会员”项目。项目主要用于会员个人,可以按照上级工会指定的惠利会员项目,也可以基层工会自行设计项目,但应采取会员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后经基层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并报镇总工会备案后实施。

12月8日,顾村镇总工会又组织了一场对全镇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的培训。吴振祥告诉记者,“这里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未来还会发生更多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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