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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共同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宝山区总工会] 阅读数: 日期:[2017-6-13]

 

 

  区总工会、区人民法院、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联手打造宝山的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体系!
  6月12日,宝山区召开了关于共同推进本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工作会议。会议由区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李中政主持。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王丽燕:
  加强四方合作,利用各方优势,是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的新探索和新尝试。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信息排摸、应急响应和督促整改等各项机制,把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化、常态化,合力推进劳动关系矛盾调处,切实履行好工会主业主责。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黄雅萍:
  从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动态合作、提升运行处置能力等方面,加强部门协调,切实形成分工负责协调推动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的工作格局。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蒋浩:
  纠纷化解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以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本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沈海敏:
  与工会合力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分析研究并着力解决在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会上区总工会、区人民法院、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共同发布《关于共同加强本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就四方推进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强各项机制合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目标任务:
  加快健全区内工会与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合作的工作体制并推动延伸至全区各街镇、园区;加快形成劳动关系矛盾预防预警、调处化解、督促整改的协同机制;推动实现各方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联动调处的常态化工作格局;促进企业用工更加规范、劳动关系协调制度更加健全、共同预防化解作用更加明显,职工权益有效维护,劳动关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化解,重大恶性的劳动关系矛盾有效防范。
  六大举措:
  1、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信息排摸、预警预报机制。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自主调处、和谐创建机制。
  3、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共同调处机制。
  4、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对接、应援尽援机制。
  5、建立健全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快速处置、应急联动机制。
  6、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矛盾后续跟踪、督促整改机制。 
  区四方签署合作纪要
宝山工会“三团”成立
  创特色,建“三团”,即工会法律人才团、工会律师志愿团、工会法律顾问团。通过律师队伍带教、专业法律顾问培训指导等模式,提升工会劳动矛盾化解队伍的能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能及时处置劳动矛盾的工会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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