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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推广上海市企业职工创新创效特色工作经验的通知
作者:[宝山区总工会] 阅读数: 日期:[2012-5-11]

沪工办发〔2012〕10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推广基层企业和职工创新创效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动员全市各行各业,特别是企业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创效,通过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推广企业职工创新创效特色工作经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推广范围

  2011年以来,本市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所属的基层企业工会,围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服务、营销等核心环节,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五小”等各种职工群众性创新创效活动,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企业效益增长过程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工作经验,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企业特色及一定的推广借鉴意义。

  二、征集推广程序

  1、推荐。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推荐所属基层企业工会特色工作经验2~3篇。

  2、初审。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到的特色工作经验进行初审。

  3、发布。市总工会将举行本市企业职工创新创效特色工作经验发布会,对经初审入围的特色工作经验进行发布,评审产生“上海市企业职工创新创效特色工作经验”一、二、三等奖,择优在5月份召开的“上海市企业职工创新创效表彰推进大会”上交流发布。

  4、推广。市总工会将通过《劳动报》、上海工会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编辑上海市企业职工创新创效特色工作经验集,进行宣传推广。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高度重视,积极挖掘,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所属企业工会在实践中积累的创新创效特色工作经验认真加以总结提炼并积极推荐。

  2、推荐对象中要注重选择非公企业,对非公企业候选对象在评审中将给予适当倾斜。

  3、推荐材料应围绕背景、做法、经验、效果、启示等五方面展开,字数在2000字左右。格式要求A4纸张印刷,标题用小二号黑体,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

  4、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于2012年4月10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联系人:武吉波,电话:63211939-4111,电子邮箱:wujb@shzgh.org。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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