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工会: 现将《2018年度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2018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2018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2018年统计年报具体操作注意事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按照方案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真实、有效,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任务,为各级党政科学决策和推动工会工作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资料。 宝山区总工会 2018年9月14日
2018年度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2018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根据《2018年度上海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及时准确地掌握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工作的发展情况,全面更新工会组织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各级工会开展工作提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范围、对象和时间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对象为本区所有的基层工会组织和基层以上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组织的调查范围是依照《中国工会章程》,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包括单独基层工会和多个单位组建的联合基层工会,不包括已经破产、注销单位的基层工会组织。 基层以上工会组织的调查范围是层级在基层工会之上的所有工会组织。 (二)调查时点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9月30日。 三、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由各级工会分别填报相应的统计调查表。各级工会在布置工作时,要与工会各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沟通,以真实反映工作实际情况为原则,将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入会和服务农民工工作的新进展、新变化,准确体现到统计年报数据当中。 2018年全区各级工会组织继续延用自2010年起编制核发的统计编码,破产、注销单位的原有编码应当废止,不再编为他用;2018年新增的调查单位依据《上海工会组织统计编码编制表》编制核发新的统计编码。 2018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的数据处理,统一采用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离线工具软件。 四、调查表式和内容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的基本表式包括《2018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和《2018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两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工会组织建设及民主管理工作;(2)工会干部协管和教育培训工作;(3)工会权益保障工作;(4) 工会法律工作;(5)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6) 工会经济技术工作;(7) 工会财务和经费审查工作; (8) 工会宣传教育和职工文化体育工作(9)工会网络工作等。 五、调查纪律和质量控制 (一)调查纪律 各级工会领导机关不得干涉统计调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不得强令或授意统计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调查数据。 各级工会统计调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及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私自对外提供、泄露年报调查数据及填报单位相关资料,或将其用于工会统计年报调查以外的目的。 各填报单位应当按照调查方案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的资料,如实、按时填报调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数据。 (二)质量控制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统计年报调查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确保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工会统计工作所在部门和统计调查人员要严格控制数据质量,仔细核查因填报或数据录入错误造成的误差,责任单位要及时进行修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各级汇总单位应将年报汇总结果与上年度的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如有变化幅度较大的数据,必须核对、查找原因,并向上级工会作出书面说明。 各级工会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调查数据在采集、存储、传输、处理等过程中丢失、泄漏、被窃,确保各关键环节工作安全、可靠、顺畅。 六、调查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工作由宝山区总工会办公室按上海市总工会提供的调查方案、调查表式、统计分类标准和数据处理标准统一部署,各直属工会负责具体实施。 1.各直属工会按本调查方案的要求,分别制定各自的调查方案,逐级部署统计年报工作。 2. 各直属工会负责调查表的回收、审核。 3.本次调查的数据录入、汇总统一使用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制的软件。 4.2018年数据上报截止时间:各委、办、局和行业工会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各街镇、园区总工会、航运工会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各直属工会的调查数据汇总结果,应由主席负责审定,并按规定在数据汇总表封页上签字、加盖公章,并由填表人签字后与年报数据库文件一并上报宝山区总工会办公室。 七、实施本方案的有关文件 依据《2018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2018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实施。 八、时间进度安排 1. 9月中旬,区总工会下发有关统计年报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 2.9月30日前,按本方案的统一要求,各街镇、园区总工会,委、办、局、(集团)公司和行业工会逐级部署工会统计年报调查任务,开展统计年报工作,完成统计年报任务。 3. 10月15日前,各街镇、园区总工会,委、办、局、(集团)公司和行业工会完成相应报表的填报、数据录入,经数据库整理、核对无误,并经单位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上报区总工会办公室。 6. 10月25日前,区总办公室完成全区工会系统数据汇总、校验,经领导审核后,上报市总。 附件: 1、2018年工会统计数据程序 2、2018统计年报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